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以及《js4399金沙线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2),现将2023届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2-2023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2年9月1日-2023年3月2日
四、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3月3-5日:学院召集相关老师及学生干部开展综合测评系统培训,熟悉掌握测评系统操作。副书记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
3月6-8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
3月12-14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3月21-28日(班主任):在班级学生都提交自评后导入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进行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3月29日-4月9日(年级辅导员):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4月10-12日(副书记):审批、公示、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4月13-15日(学生):学生向学院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4月16-18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4月19-21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无异议后副书记将评优结果提交至学校;
4月22日-24日:学工部复核并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4月25日-27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
五、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
4.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
联系电话:020-38297700
联系人:郭老师
附件:1.《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doc
js4399金沙线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