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新争优,根据有关要求,学院团委决定对2022-2023年度js4399金沙线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1.红旗团支部
参评条件:学院各团支部均可参评;“两制”完成率100%;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为0;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2022年团支部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按照要求认真规范完成《团支部工作手册》,在学院检查中定级为优秀;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推优入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引导非团员参与“青年大学习”,自学院学习方案公布起至今团支部平均参学率不低于85%;在“活力在基层”等主题团日活动中表现积极。
2.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条件:在团支部或院校两级共青团组织担任职务的学生可参评;学年度无挂科,成绩较好;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做到政治上强、思想上强、能力上强、担当上强、作风上强、自律上强,高质量完成工作,促进共青团事业发展。
3.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条件:团龄1年以上(截止2023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学年度无挂科,成绩较好;年满18岁(截止2023年4月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小时;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2022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或曾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
4.志愿服务之星
参评条件:学院i志愿平台注册志愿者;在2022年4月1日到2023年3月31日期间,参加志愿活动达4次及以上,志愿时累计达到60小时及以上(若单项志愿服务活动时长超过40小时,只按40小时计算,多余时长不纳入);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城市文明、社区服务、关爱帮扶、生态环保、应急服务、大型活动、文化公益等方面志愿服务表现优秀,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校院两级“青马班”成员、参与疫情防控获得各级表彰或做出积极贡献者,在以上评优项目中,可优先考虑。本次评优将评选若干名标兵奖,学院将推荐标兵奖获得者参与本年度校级相应荣誉的评选。
二、申报名额
1.“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进行推荐,其中团支书名额在“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中单列。。
2.“志愿服务之星”自愿报名,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推荐方式
1.“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方式:
(1)支部推荐。自荐或推荐符合条件的团员作为候选人,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选;确定人选后,支委填写申报表中的考察意见栏。
(2)部门推荐。团委直属部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红十字会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选,需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人选后,组织主要负责人填写申报表中的考察意见栏。
(3)优秀团干与优秀学生骨干不得重复推荐。
2.“志愿服务之星”推荐方式:
个人填写报名表,团支部支委会根据其日常表现,填写考察意见栏,可与其他荣誉同时参评。
四、材料提交
1.各团支部和部门申报名额具体见附件1,申报人员填写相应项目申报表(附件2),汇总至团支部负责人或组织负责人处,填写各类申报汇总表(附件3),按照推荐顺序排序,于2023年3月31日24:00前,打包发送至团委办公室邮箱:scausmkxxytuanban@163.com,联系人:黄权伟,15220956836。
2.报名材料命名为“支部/组织名称+评优材料”,每个申报项目建立单独文件夹,个人文件命名为“支部/组织名称+姓名+申报项目名称”。
3.如推报人选(集体)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团委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