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级: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js4399金沙线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2),现将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2022-2023学年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2-2023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测评工作。
(二)请各年级、班级严格按照《细则》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测评实施办法、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优过程中积极挖掘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三)所有同学需认真组织学习测评系统操作手册,学院将组织相关学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跟学校反馈,妥善解决。
五、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8月28日-29日(副书记):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
8月30-31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
9月1-6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
9月7-9日(学生):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9月14-18日(班主任):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9月19-23日(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9月25-28日(副书记):审批、公示结果、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9月27-28日(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9月29-30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10月7-9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10月10日:学工部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复核后,上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10月11-13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六、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各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4.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联系电话:38297700
联系人:郭老师
附件1.《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doc
附件2.《js4399金沙线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pdf
js4399金沙线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