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级、2022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
博士生2名,硕士生4名(见附件1)。
(二)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同学填写: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
《附件3: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或《附件4: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8:js4399金沙线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请表》(该表需本人找导师填写思想道德评分;“学院党委评分”先留白,上交后由学院党委组织评分)
《附件9:导师对成果的审核确认书》(需导师确认签名)
请于9月18日将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南楼210何老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19991486@qq.com
其中,附件2、附件8、附件9只需提交纸质版,附件3、附件4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2.学院初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名额进行初评、公示。
3.学校审核。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二、2023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
博士新生2名,硕士新生3名(见附件5)。
(二)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3级同学填写: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
《附件3: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或《附件4: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7:2023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
附件2只需提交纸质版,附件3、附件4只需提交电子版,附件7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参评研究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③附件7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
请于9月12日将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南楼210何老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19991486@qq.com
2.学院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公示,向学校推荐参评候选人,
3.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公示。
三、相关说明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外国留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即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2.2023级硕博连读生,按2023级博士生身份参评。
3.2021级、2022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4.学院成立奖助学评审工作小组对2023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85280185
地址:学院南楼210
附件:国家奖学金.rar
js4399金沙线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