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s4399金沙线发布时间:2023-09-17浏览次数:434

新生班级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开展2023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3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三、申请条件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于2012年由广东省政府设立。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2023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属于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等情况的新生可以申请此项资助。

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四、申请程序

1.9月17-22日: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户籍为广东省的(不含户口迁移到我校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示例见附件2),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2.10月1-6日: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将学院所有申请学生信息填报《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见附件3),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10月9日-13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

 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前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3发送至邮箱smjzxj@163.com;

纸质版:附件1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至院楼南211室。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38297700。

 

附件1:广东省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广东省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填写示例).doc

附件3: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情况表.xls

  

js4399金沙线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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