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和学校、学院关于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班委审核、班级互审、学院评审小组审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请见附件1)。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实名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反映。
公示期: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7日
地 址:院楼南楼210室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185
js4399金沙线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2023年学业奖学金.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