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级、2023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2024年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老生)》(附件1)。我院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为3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4人。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以及《js4399金沙线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中规定条件的同学填写:
《附件3:2024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或《附件4:2024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8:js4399金沙线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请表》(该表需本人找导师填写思想道德评分;“学院党委评分”先留白,上交后由学院党委组织评分)
《附件9:导师对成果的审核确认书》(需导师确认签名)
请于9月25日17:30前将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南楼217梁辰老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4392203@qq.com
其中,附件8、附件9只需提交纸质版,附件3、附件4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3、附件4中所有提及的成果材料均需附纸质版证明,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论文等级均以《学院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为准。
2.学院初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名额完成初评,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并公示推荐名单。
3.学校审核。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二、2024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参评的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详见《2024年各学院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附件5)。我院可推荐参评新生国奖的博士生人数上限为2人,可推荐参评新生国奖的硕士生人数上限为3人。
参评新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序需第一)身份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一项:
①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③其他突出科研成果1项。
参评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学金,且满足以下一项:
①普通招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在本学科门类排名前3%;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详见《2024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附件6)。
②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在硕士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含并列第一)。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详见《2024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附件6)。
(二)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3:2024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或《附件4:2024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7:2024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
附件2只需提交纸质版,附件3、附件4只需提交电子版,附件7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参评研究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③附件7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
请于9月25日17:30前将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南楼217梁辰老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4392203@qq.com
2.学院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公示,向学校推荐参评候选人。
3.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公示。
三、相关说明
1.2024级硕博连读生,按2024级博士生身份参评。
2.2022级、2023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3.各学院需对2024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联系人:梁辰老师
联系电话:85280185
地址:生科院南楼217办公室
js4399金沙线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